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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梅州市召開“人才振興16條”暨“青梅計劃”政策發布會,梅州市委組織部負責同志詳細介紹梅州“人才振興16條”和“青梅計劃”制定背景、主要內容及特點。
據悉,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,梅州按照“1+N”架構體系優化制定人才政策,“1”個主文件《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時代人才振興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簡稱梅州“人才振興16條”)已于今年5月印發實施,明確提出要實施“青梅計劃”“鴻雁計劃”“宗匠計劃”“金谷計劃”“桂竹計劃”五大人才發展計劃。
近日,《梅州市實施“青梅計劃”集聚優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簡稱《青梅計劃》)正式印發,通過出臺10項具體舉措,包括鼓勵本地院校畢業生留梅、吸引市外畢業生回梅、人才引進、本土人才培養、市場化配置人才、扶持就業創業、引導人才往基層流動、提升人才素質、和生活服務保障等方面,最大限度集聚青年人才來梅就業創業。
針對梅州人口外流、青年人才減少等問題,《青梅計劃》提出設立人才落戶獎,對35周歲(含)以下高等院校、職業(技工)院校畢業生新落戶梅州,并在梅州企業就業或自主創業、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,按博士、高級職稱人才3萬元,碩士研究生、高級技師2萬元,本科、技師5000元,大專、高級工2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落戶獎勵。博士、高級職稱人才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。
在提升人才素質方面,《青梅計劃》支持青年人才提升學歷、晉升職稱,企業在職人員攻讀研究生的,給予一次性2萬元學費補助;企業在職人員新晉升高級職稱后連續在企業工作3年以上的,給予一次性補貼5000元。此外,計劃實施青年企業家培養工程,資助新生代產業工人提升學歷。 (全媒體記者陳家源 通訊員梅組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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魏曉航